(吉隆坡13日讯)大马人权委员会表示,对登嘉楼甘马挽一名15岁少女被强奸成孕后诞下婴孩,结果在惊慌失惜下将婴儿刺死的事件感到震惊,并要求社会福利局介入提供援助。
人权委员会儿童专员诺阿兹雅表示,据她所知,这名少女曾经一度失踪,其家人并不知道她曾经被强奸。
她说,之后因为行动管制令,这名少女原本应该居家上网课,却因为没有网络设备而辍学。
诺阿兹雅今日发文告说,由于少女刚生产 ,这个时候将她拘捕,并不是最适当的选择。
她表示,在该名少女被提控之前,应先让她获得产后治疗,包括心理治疗。“社会福利局应确保这位少女,获得这两种治疗。”
她认为,大马作为《儿童权利公约》成员国之一,在处理触犯法律的孩童时,应采取符合公约的方式。
她说,目前这位少女的心里健康状况非常糟糕,所以导致她做出这样的行为。
她也促请社会福利局,安排提供法律援助,即获得代表律师、缓刑犯监督官及福利局官员的协助。
她指出,儿童触犯法律需依照《2001年儿童法令》(第611法令)及《儿童权利公约》的规定处理。
据儿童法令第83A条文 ,孩童罪犯不应被戴上手铐,且必须通知父母及监护人,这些孩童的下落。法律也阐明,孩童的身份应受到保护,不能被泄漏。孩童也应获得法律谘询的权利,以及不与成年罪犯被关押在一起。
诺阿兹雅也说,针对这起事件,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早前通过社交媒体发布声明,指少女没有任何心理健康问题。她认为,虽然妇女部较后删除该声明,但该部是应该在进行全面的心理评估后,才发出声明。
她也重申,该少女是强奸案受害者,这些都应以孩童最大利益为设想前提。
她认为,该事件突显了性教育的重要性,卫生部及妇女、家庭和社会发展部都应在教育部分加强合作,提高孩童对性和生殖的认知。
她也敦促政府,为怀孕少女提供谘询及辅导,让怀孕少女能应对这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