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Grab公司被指垄断市场,遭大马竞争委员会建议罚款8677万2943令吉76仙一案,联邦法院今日批准大马竞争委员会的暂缓令申请,暂缓高庭下周对此案的审讯。
在聆听大马竞争委员会代表律师哥巴斯里南了陈词后,以上诉庭主席丹斯里罗哈娜尤索夫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今日批准了大马竞争委员会的暂缓令申请。
“我们将展延审讯,以等待上诉庭的书面判词。”
大马竞争委员会的代表律师此前曾表示,Grab公司及其子公司Grabcar和Myteksi公司的法律挑战,为时过早。
哥巴斯里南表示,高庭原定于2月14日听审Grab提出的司法审核诉讼,而高庭早前拒绝了大马竞争委员会以上诉为由,申请展延此审讯的申请。
大马竞争委员会是在2019年10月3日指Grab滥用其在市场的龙头地位垄断市场,因此建议对该公司罚款8677万2943令吉76仙。
而Grab也在2020年2月12日入禀法庭,挑战该罚款建议的合法性。
高庭于2021年3月驳回了Grab及其子公司提出司法审核诉讼的准令申请,裁定此举为时过早,因为大马竞争委员会的建议罚款,而非最终决定。
不过,2021年4月19日,以拿督哈尼法为首的上诉庭三司,批准Grab公司(Grab Inc),与其相关的Grabcar有限公司和MyTeksi有限公司,针对MyCC的建议罚款做出司法审核。
上诉庭也谕令将案件回到高庭,审讯这宗司法审核诉讼。
大马竞争委员会因而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