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民主行动党秘书长兼峇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促请,大马证券监督委员会(SC)清楚及明确地说明,他们无法确认反贪污委员会首席专员丹斯里阿占巴基超额持股是否有违法的事件。
林冠英说,阿占巴基就证券监督委员会的这项声明,发表了一篇投机的文告,后者感谢证券委员会洗脱其在持股事件中的任何不当行为嫌疑,并结束对此事的调查。
“随著证券监督委员会为阿占巴基脱罪,人们也不禁关心反贪会早前针对证券委员会的调查是否会就此结案,或悄悄地被遗忘。那么我们是否可以开始期待反贪会也发出类似声明,洗清罪名?”
他认为,证券监督委员会的不实和不负责任声明,不仅损害了证券监督委员会在监管和执行法例条规方面的声誉,也危及投资者对我国资本市场的信心。
他今日发表声明时质问,与世界上每个发达资本市场一样,马来西亚通过《1991年证券业(中央存管系统)法令》(SICDA)第25(4)条文,禁止代理股票交易。当阿公开承认他允许其弟弟进行代理股票交易时,何以证券监督委员会不采取行动对付他们?
“马来西亚是不是唯一一个允许代理股票交易的异常全球投资者?”
他也质问,为了维护阿占巴基一人,是否值得证券监督委员会赔上其声誉并使投资者对马来西亚投资市场失去信心?
他说,有报导称证券监督委员会之所以未对付阿占巴基,是因为后者指其弟弟通过其户口进行代理股票交易的说辞实际上是个谎言。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证券监督委员会应该清楚且明确地表明是阿占巴基本人进行了股票交易,而不是发表看似要掩护阿占巴基并为其脱罪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