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7日讯)救护车让路首相车队争议,行动党怡保东区国会议员黄家和提出质问,究竟是有警察开路的首相车队还是救护车,更加需要交通援助?
他今天在面子书贴文指出,根据警方针对救护车让路首相车队所作出的解释,是为避免对其他公路使用者造成危险,因此才会让车队先行通过。
他调侃道:“看来我们应该感谢警察确保道路上安全,但为什么(首相)车队获得优先通过,而不是救护车呢?”
他表示,根据1980年陆路交通条例第9(1)条,任何救护车、消防车、关税车辆、警车、监狱车辆或陆路交通局等车辆,当在执行紧急任务时有“优先路权”。
“究竟谁在执行紧急任务?是一路上无论在高速大道或城镇通行无阻及有车队开路的首相车队,抑或出现在遭严重水灾打击灾区的救护车呢?”
他指警方为了首相车队,打从车队出发地点直到目的地,都控制了整条道路,可是救护车却没有车队开路,反而只有鸣起车上车笛。
“是谁更需要交通援助,非常重要人物(VVIP)还是小小救护车?”
他续说,或许有关交通条例没有清楚阐明谁有优先权,但站在基本逻辑和良知,没有人可以比紧急抢救性命的人来得重要,这根本无需法律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