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7日讯)选举委员会主席拿督阿都甘尼指出,在政府宪报颁布正式落实18岁投票和自动登记选民后,将有580万名18岁以上青年将自动登记为选民,并可在第15届全国大选中投票。
他今天向《马来西亚前锋报》指出,大约有120万是18岁至20岁的选民,而460万是21岁以上但从未登记为选民的人士。
他指出,从明年开始,选委会将根据2021年12月15日生效的新法律,在每个月进行选民登记册的认证和宪报,而此前是每季度进行一次。
“这意味著每个月符合条件的人将自动登记,获得认证并在宪报刊登。”
“在增加的选民册经核证及刊宪后,他们即有资格在下届选举中投票。”
政府是于12月1日颁布宪报,正式落实18岁投票和自动登记选民,并从12月15日起生效。
国家元首根据《2019年宪法(修正)法令》第1(2)条文所赋予的权力,择定2021年12月15日开始落实该法令第3条文,即18岁投票和自动登记选民。
18岁投票法案涵盖了《2019年宪法(修正)法令》第3(a)条文中,规定对联邦宪法第119条的修正案。
《2019年宪法(修正)法令》第3(a)条文旨在将投票年龄从21岁降至18岁,而第3(b)条文规定消除实施自动选民登记的任何法律障碍。
国会下议院是于2019年7月16日,以211票赞成对0票反对,三读通过2019年宪法(修正)法案。
接著,古晋高庭于今年9月,谕令由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领导的政府,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落实18岁投票修正案。当时,高庭司法专员亚历山大萧(Alexander Siew)批准了5名砂拉越青年提出的诉讼,以挑战前朝政府不在今年7月以前落实18岁投票修正案的决定。这些起诉人的年龄介于19岁至20岁,自称代表Undi Sarawak组织。
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旺朱乃迪随后也指,选举委员会将遵从古晋高庭谕令,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落实18岁投票修正案。
不过,18岁以上青年无法在12月18日所举行的砂拉越州选举投票,旺朱乃迪对此解释,虽然《2019年宪法(修正)法令》将投票年龄从21岁降至18岁已在11月25日颁布,并在12月15日生效,但实际实施日期从明年1月开始。
“宪报只是为了在明年1月之前落实 Undi18 的一个过程。虽然州政府愿意接受它,但并不意味著它可以像我们想要的那样,在12月18日的砂拉越州选中落实。 ”
因此,他说砂拉越州选使用的是州议会于11月3日解散之前通过的选民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