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8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备受瞩目的SRC国际公司案中上诉失败,上诉庭三司宣判维持高庭的原判。
这意味著,纳吉只剩下最后一个机会,即寻求通过联邦法院来洗脱罪名。
纳吉是在去年7月28日,被高庭宣判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案的3项刑事失信、3项洗钱的控状和1项滥权罪,罪名成立。
根据判决,其失信罪和洗钱罪每项被判监禁10年;至于滥权罪,则监禁12年及罚款2 亿1000万令吉。
不过,由于其监禁刑期同时执行,因此纳吉只需坐牢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
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纳兹兰较后允许辩方的申请暂缓执行判决,等待纳吉在上诉庭的上诉结果。
纳吉向上诉庭提出的上诉申请备受关注,尤其在上诉案尾声时突然爆出反贪会已从Cutting Edge Industries有限公司取回1540万美元的一马公司相关款项。该公司乃前国行总裁洁蒂的丈夫道菲阿曼所拥有。
纳吉因此向上诉庭入禀申请,要求法庭采纳新证据,更指控方和其他机构刻意向辩方隐瞒重要证据,剥夺了他接受公平审判的权利。
不过,上诉庭三司拿督阿都卡林、拿督哈斯扎娜以及拿督瓦兹尔驳回纳吉提出的这项新证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