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8日讯)前联邦直辖区部长东姑安南涉收取地产大亨蔡景康200万令吉无罪释放一案,根据媒体消息,主控官已撤回上诉。
《The Edge Markets》报导,控方是于今年7月上诉庭宣判东姑安南无罪释放的3天后,向联邦法院入禀上诉。
不过,联邦法院之后没有择定任何日期为这宗上诉案进行案件管理。
《The Edge Markets》引述可靠消息表示,主控官如今已撤回上诉。
上诉庭三司是以二对一的结果,裁定蔡景康给东姑安南的200万令吉属于用于2次补选的政治献金,而非贿款。
其中,上诉庭法官苏拉雅奥曼和法官拿督阿末纳斯菲认可了东姑安南的上诉,投下反对票的是法官拿督阿布巴卡。
东姑安南被控身为公职人员,即时任联邦直辖区部长,向Aset Kayamas有限公司董事蔡景康收贿200万令吉。
这张由Aset Kayamas开出的丰隆伊斯兰银行支票,汇入由东姑安南所持有的Tadmansori控股有限公司的联昌银行户头,而当时Aset Kayamas与他的公职存在利益冲突。
他被控于2016年6月14日在联昌银行白沙罗分行犯下上述罪行,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受任何贵重物品或礼物,一旦罪成最高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在去年12月21日,高庭宣判东姑安南收取蔡景康200万令吉款项的罪名成立,判坐牢12个月和罚款200万令吉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