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根据大马统计局,今年第三季度的马来西亚电子商务收入达2790亿令吉,比去年同季度增长了17.1%。
大马统计局首席统计师拿督斯里莫哈末乌兹尔今日发文告表示,2790亿令吉的收入也比上一季度的2676亿令吉,增加了4.3%。
根据统计局,今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的电子商务,总额是8012亿令吉,这与去年首三个季度相比,增加了23.1%。
在科技资讯和通讯使用方面,2019年有86.2%公司或团体使用电脑,85.2%使用网络,其中布城有最多公司使用电能和网络,两者皆占99.9%。
“在2020年,使用电脑的个人占80%,而使用网络的个人则占89.6%。其中布城同样占最高比例,即个人使用电脑和网络分别为99.9%和99.7%。”
文告说,多数商家如今使用科技经商,包括使用电脑和移动科技(63.8%)、社交媒体(60%)、网页(48.5%)以及云端(46.8%)。
文告指,根据2020年科技信息和通讯数据(ICTSA),2020年科技信息和通讯领域共取得RM3200亿令吉,比2019年增加了10.4%。
“科技信息和通讯为国内生产总值贡献了22.6%,包括科技信息和通讯占14.2%以及其他电子商务领域占8.4%。”
文告也指,电子商务比较活跃的州属为雪州、吉隆坡、柔佛和槟城,涉及工业、制造业和其他主要经济领域。
文告说,在新冠疫情的“新常态”下,加速了电子及数码活动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