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随著3个刑事高庭的法官在上个月26日一致批准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申请修改暂取及归还护照给法庭的日期后,上诉庭也批准了纳吉的这项申请,即将归还护照的期限改至12月6日。
以法官卡玛鲁丁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日批准纳吉的申请,因控方的沙菲益哈欣副检察司没有提出反对意见。
本案另2名上诉庭法官是法官诺丁哈山及哈山哈扎。
纳吉及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在上个月分别以探望及陪伴待产的女儿诺丽雅娜为由暂时取回护照,而上诉庭原本在10月18日已批准纳吉暂时取回护照,允许他在10月20日至11月22日期间,前往新加坡探望待产女儿诺丽雅娜。
不过,纳吉在10月21日再度向吉隆坡高庭入禀宣誓书,以他受委托协助巫统迎战投票日落在11月20日的马六甲州选举为由,把申请向法庭暂时取回护照的期限改为10月25日至12月6日,而3个刑事高庭的法官在10月26日也已作出了批准。
由于纳吉分别在吉隆坡3个刑事高庭面对不同罪名,因此,他需要获得相关案件的承审法官批准更改取回护照日期方可赴新加坡,他分别面对一马发展公司(1MDB)案件、修改1MDB稽查报告案,以及有关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的66亿令吉失信案的控状。
纳吉周一已在面子书报喜,其女儿已平安产下一名男宝宝,这意味他又多了一名孙子。
在今天的庭审中,上诉庭法官卡玛鲁丁也提醒纳吉的代表律师沙菲益,除非有充分的理由,否则法官不会轻易允许取回及归还护照的申请。
他说,控方仔细阅读申请原因后,由于副检察司没提出反对意见,法官今天才允许修改这项申请。
“这是你(纳吉代表律师)第二次来到上诉庭。第一次(引用的原因)是飞赴新加坡(以探望诺丽雅娜)。那么,现在是(马六甲)选举(修改)。”
他说,上诉庭不会轻易允许此类申请,第一次申请提出的理由紧迫,但现在却修改了理由,但今日他们发现这项解释合理,副检察司也确认是合理,没有提出异议。
“所以,上诉庭允许这个申请。护照必须在12月6日之前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