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国会下议院今日以声浪表决通过取消7项紧急条例动议。
这7项紧急条例分别为《2021年紧急状态(必需权力)条例》、《2021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修正)紧急条例》、《2021年员工房屋、住宿和设施基本标准(修正)紧急条例》、《2021年紧急状态(必需权力)(2)条例》、《2021年紧急状态(必需权力)(修正)条例》、《2021年罪犯强制出席)(修正)紧急条例》和《2021年紧国家信托基金(修正)紧急条例》。
这项动议是由掌管国会和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旺朱乃迪所提出,他建议议会依据联邦宪法第150(3)条文,辩论和通过取消以上紧急条例。
今日议会在中午12时许开始辩论该动议,共有17名国会议员参与辩论,以及有6个部门进行总结,总共耗时约4小时。
国家元首是在今年1月11日颁布全国紧急状态,并在8月1日宣布解除,期间也颁布了多项紧急条例,包括提高违反标准作业程序的罚款等。
此前,掌管国会和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达基尤丁在7月26日召开的国会特别会议上突然宣布政府已撤回6项紧急条例,并已在7月21日生效。
不料,此宣布引起诸多争议,不仅执政党国会议员表示质疑,连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也表示对政府先斩后奏的做法“感到失望”,直接导致国盟政府倒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