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希盟主席理事会保证,希盟将全力支持依据《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MA63),确保国会获得至少2/3的支持,以便通过修宪案。
希盟主席理事会今日发文告指出,希盟得知,政府打算在下周国会就《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修改联邦宪法。
“希盟政府也曾尝试修改宪法,但没有成功,因为我们无法获得国会2/3的大多数支持。”
文告指出,希盟原则上同意支持政府的努力,因为这是希盟与政府之间的谅解备忘录第 5 条的一部分。
“希盟不会玩弄政治,但确保这项修宪案至少获得国会2/3的支持,以加强沙巴和砂拉越人民的权利。”
“我们希望,这项修宪案将加强努力执行《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所规定的所有事项,以维护沙巴和砂拉越的主权。”
“这一立场是希盟领导层长期努力的一部分,包括公正党主席拿督斯里安华在 2008 年提出的马来西亚日理论,以及行动党元老林吉祥也曾在1976年的国会中表明,不应该将沙巴及砂拉越从邦降级为州。”
文告也承诺,希盟将永远为沙巴和砂拉越争取权利和公平。
希盟主席理事会成员分别是公正党主席拿督斯里安华、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诚信党主席莫哈末沙布以及沙巴民统主席丹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