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前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扎希的代表律师哈米迪声称,其当事人是因为受到其上司拿督斯里拿督斯里纳吉的指示,才会在没有按照程序下,批准延长Ultra Kirana私人有限公司(UKSB)运营外国签证系统(VLN)的合约。
哈米迪今日在高庭指出,阿末扎希当时只是奉命行事。
内政部前副秘书长(政策和管控)拿督苏莱妮指出,纳吉在2013年5月23日写给阿末扎希的备忘录表明“此项目必须继续”。
苏莱妮是阿末扎希外国签证系统贪污案的第4名证人,她是在接受哈米迪盘问时如是说。
她也表示,纳吉曾在2014年1月20日再发出备忘录,要求阿末扎希继续该项目。
苏莱妮:“备忘录上的内容是‘阿末扎希,请协助处理此事,此项目必须继续进行。’”
哈米迪:“这是首相(纳吉)写给副首相(阿末扎希)的吗?”
苏莱妮:“对。”
她也认同,她将会执行由其上司,即时任内政部秘书长丹斯里阿维依布拉欣发出的指令。
阿末扎希面对33项向Ultra Kirana收取总额1356万新币(4148万令吉)贿赂的指控,以延长该公司继续处理中国一站式服务中心及外国签证系统。
他也被控抵触33项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受贵重物品或礼物)的指控,即在2013年至2017年期间收取1356万新币贿赂的交替指控。
同时,他也面对另外7项控状,即作为内政部长却收取Ultra Kirana的总额13万5952令吉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