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卫生部食品安全和质量组表示,经过审查,生产国产威士忌TIMAH的酒厂并没有向该组申请任何标签建议服务。
不过,食品安全和质量组表示,该组提供食品标签咨询服务,以确保符合1983年食品法令和1985食品法规下的规定。
“根据审查,相关公司并未针对产品标签向该组寻求任何咨询服务。”
食品安全和质量组今日发文告,回应国产威士忌Timah的课题,如是指出。
针对是否允许使用TIMAH名称或仅允许使用内容?
食品安全和质量组称,该组根据1983年食品法令及其规定,对食品标签进行监督。
但是,1985食品法规第18 (1A) 条文规定,不允许将任何说明分等级、质量或优势的字眼,或任何具有相同含义的字眼用作品牌。
“因此,诸如‘TIMAH’、‘OMAR’等品牌并不反映等级、质量或优势,因为该事项不涵盖在1985食品法规第18 (1A) 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