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鲁斯哈伦指出,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和其内阁是遵照联邦宪法而组成的,因此不应该质疑首相的合法性。
他今天发文告指出,质疑首相的合法性并不符合联邦宪法的规定,更是无视了宪法给予国家元首的权力。
“如果新首相的委任需要除了国家元首以外的人士验证合法性,这意味著陛下的绝对权力,是可以被其他人士所僭越。”
伊德鲁斯说,联邦宪法第 40( 2 )(a) 条文赋予陛下斟酌权来委任首相,应与第 43 ( 2 ) (a) 同读,即国家元首有权委任获得最多国会议员支持的议员担任首相。
“因此委任首相是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的宪法责任和绝对权力。”
伊德鲁斯说,确定一个人是否得到下议员多数议员信任的程序,已经由陛下做出定夺。
“为此,陛下已于 8 月 17 日与国家主要政党的领导人举行了面对面会谈,并要求所有 220 名下议院议员通过宣誓书提名首相人选。”
他说,220名国会议员已在 8 月 18 日,通过宣誓书将首相人选提交给国家元首;而陛下也在8月19日召见了114名国会议员来确认他们对依斯迈沙比里的支持。
伊德鲁斯指出,新首相在8月21日已根据联邦宪法第43(6)条文,在陛下面前宣誓并签署了就职宣誓、效忠宣誓和保密宣誓。
“根据陛下为任命第九任首相所进行的谨慎和透明的遴选程序,证明了首相依斯迈沙比里的委任是有效的,并且符合联邦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