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对于政府或将重新推出国会服务法令,净选盟2.0 (BERSIH 2.0)和政治改革与民主研究所(REFORM)表示欢迎,并提出了6项建议,以赋予国会独立性。
他们也促请所有政党和国会议员摒弃政见分歧,为国会服务法令提供跨党派支持,以恢复国会的公信力。
净选盟2.0及政治改革与民主研究所今日发表联合文告,敦促新政府必须推动国会服务法令,作为与反对党领导人达成的加强国会职能和机构改革协议的承诺之一,也是前首相提出的国会改革,作为政府有效制衡机制的延续。
“该法令应赋予议会机构、行政和财政自主权,并加强议会机构的作用。”
文告也建议修订《联邦宪法》第 65 条,以规定《国会服务法令》的颁布,其权力来源来自联邦宪法,也符合联邦宪法中三权分立的原则和民主国家的基础。
“这种三权分立的原则使议会、行政和司法机构相互独立,但仍然能相互制衡。”
净选盟2.0及政治改革与民主研究所今日也联合发布了一份名为《大马恢复国会服务法令》的报告,并提出了多项改革建议。
这份研究报告的结果表明,在 《1963 年国会服务法令》于 1992 年废除后,议会行政现在由公共服务委员会所主导,国会财政支出须经批准,行政部门可以通过财政部进行削减。
“因此,我们敦促新政府和国会,改革议会机构并通过新的《国会服务法令》赋予其权力,该法应包括以下特点:
(一)恢复联邦宪法第65条有关国会服务的规定,该条款应成为重新制定《国会服务法令》的权力来源。
(二) 修改联邦宪法中有关委任国会上议院及下议院秘书的规定,他们则根据《国会服务法令》设立的独立议会服务委员会任命。
(三) 成立国会服务委员会以保证国会服务的独立性,具有以下重要特征:
i. 该法令规定了委员会的核心和明确职能 ;
ii. 成员数量应为单数,以决定是否需要投票 ;
iii. 该法令明确规定了国会若干部门的设立以及国会首席行政官、秘书和部门秘书的职责 ;
iv. 国会服务价值观应被编纂为“国会服务中必不可少的哲学价值观”或行为准则。
(四) 成立国会行政和财政特别委员会,以协助委员会履行其职责。
(五)与政府合作实施支出管理和预算编制模式,以确保国会的财政自主权。
(六) 考虑为国会工作人员制定一个灵活的退休计划,与公共服务计划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