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 掌管国会及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旺朱乃迪已在昨日与国会上议院主席丹斯里莱士雅丁及国会下议院议长拿督阿兹哈哈伦会面,商讨数项国会改革课题,其中包括重新推出国会服务法令,以赋予国会独立性。
旺朱乃迪今日发文告说,此举与国际上其他议会所采用的举措一致。这是基于联邦宪法第62条文(议会程序)和第63条文(议会特权)。
他指出,第二则是提议推出新的国会法令以代替1952年国会(特权和权利)法令(1988年修订)。
“此法令是在1952年被制定的,因此需要被取代。现有的法令已完全过时,不再适用于21世纪的政治格局。”
“与其修改该法令,不如推出一个更全面、具包容性和完整的新国会法令。”
他说,第三个讨论的事项是针对现有的议会常规、国会上议院和下议院条规进行更多修改。
“虽然有定期进行修改,但大多数的条例与1948年联邦协议一致,在1956年的时候进行过修改。随后在1959年也曾进行修改,以为议会常规、国会上议院和下议院条规建立基础,”
“然而,大多数的条规已不合时宜。”
他指出,国会上议院主席及国会下议院议长正面看待上述提议,并准备好扮演国会改革领导者的角色。
于此同时,旺朱乃迪指出,他们也同意,在首相署部门(国会及法律事务)和国会之间成立一个联合委员会,以确保能迅速实施所有被讨论的提议。
“接下来我将针对此事,向内阁提交报告,以获得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