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面对的3项SRC国际公司2700万令吉洗钱控罪,案件第二次审讯推迟至今年8月。
纳吉的代表律师努莎希拉称,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早前择定在7月审讯的日期已被腾空,但8月的审讯日期则维持,即8月2日至5日,以及8月9日和10日。
“法庭还确定了额外审讯日期,即明年3月7日至10日,3月28至31日,以及4月11至14日,4月25至28日。”
努莎希拉今日在高庭进行案件管理后,如是指出。
此案审讯原定在今年7月5日至8日,7月12日至15日,以及7月26日至29日进行。
此案的主控官莫哈末阿斯洛夫副检察司也证实,8月份的审讯日期保持,法庭也择定7月16日进行另一个案件管理。
这3项洗钱控状是指纳吉于2014年7月8日,在吉隆坡拉惹朱兰大马银行大厦的大马银行伊斯兰银行(AmIslamic Bank Berhad)犯下有关罪行。
纳吉被控收受总额2700万令吉款项而涉及洗黑钱活动,并将这笔来自非法活动的收入,存入其名下3个大马银行私人户头。
纳吉因而抵触2001年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法第4(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罚款500万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不过,在2019年2月3日,纳吉对3项洗钱指控表示不认罪,此案在2019年3月13日移交高庭审理。
去年7月28日,高庭宣判纳吉涉及的7项滥权、刑事失信及洗钱罪名成立,并判处他监禁12年,以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不过,因此就有关判决提出上诉,而上诉庭已择定5月18日继续聆审纳吉的上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