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1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挑战SRC国际公司舞弊案罪成的上诉案今日续审,主控官拿督希淡峇兰指出,纳吉在夏威夷和意大利豪刷信用卡,表明了纳吉知道SRC国际公司的4200万令吉资金已汇入他的银行账户。
他表示,纳吉在这笔钱汇入他的账户后,便立即进行大手笔消费,显示纳吉知晓这笔钱来自SRC国际公司。
希淡峇兰是针对高庭审讯听取的证词,当时控方揭露纳吉的信用卡账单显示他在2014年12月22日在夏威夷檀香山购买价值13万625美元(54万3530令吉)的香奈儿手表,这样表示。
此外,希淡峇兰指控,纳吉退还部分的“阿拉伯捐款”资金予所谓的捐赠者,但没有给予任何解释或致谢函,显示这所谓的“阿拉伯捐款”是个骗局。
希淡峇兰表示,如果这项捐款是来自已故沙地阿拉伯国王阿都拉,那么为何还需要将它归还给Tanore金融公司?
“沙地国王从未要求索回这笔钱,事实上,是上诉人纳吉表示,这笔钱是由前者捐献的,好让马来西亚成为稳定和现代化伊斯兰国家的典范。”
“纳吉把沙地国王给予的26亿令吉(6亿2000万美元)捐款退还到一家公司是异乎寻常的。”
对此,他指出,这是辩方为了辩护而做出的迫切尝试,而纳吉供证表示是在逃华裔富商刘特佐要求他把钱汇到Tanore金融公司,并称这笔钱如果留在其大马银行账户,将有政治含义。
“法官大人,没有证据显示沙地国王给了这笔钱,这是迫切地抗辩。如果我给你捐款,而你将它退还给我,我会认为这是对我的侮辱,因为我出于善意捐款给你。”
“(你说是退还)但这笔钱是转到Tanore金融公司,我不知道沙迪国王和这间公司有什么关系。”
他补充,就连当时的内阁对于这笔捐款,都是毫不知情。
他指出,纳吉的证词是存有疑点的,且无法证明纳吉确实和沙地国王会面,或对方答应提供财务上的支持。
“纳吉仅表示沙地国王答应给予支持,然后解释是在2010年中透过刘特佐了解,沙地国王同意提供财务上的支持。”
纳吉在挪用SRC公司4200万令吉案件上因涉嫌滥用职权、刑事失信和洗钱等七项罪名成立;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于去年7月判纳吉入狱12年和缴付2.1亿令吉的罚款。
纳吉目前在上诉庭,对他的定罪和刑法提出上诉。
承审的上诉庭三司为拿督阿都卡林、拿督哈斯扎纳和拿督瓦兹,案件审讯明天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