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指出,马华、巫统、国大党、沙巴人民联盟和砂州政党联盟的部长,能否解释为何他们批准所得税法令新增第103B条文,为纳税人或企业带来更多痛苦。
他说,所得税法令中的第103B条文撤销法庭对内陆税收局行动发出中止令的权力,使得纳税人或企业在面对该局不合理和无根据的税务评估下,却仍被迫要“先付钱再说”。财政部长东姑扎夫鲁在去年推行第103B条文,并获国盟、伊党、马华、巫统、砂盟和沙巴人民联盟部长的批准。
他发文告指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指责他企图欺骗人民,因为他指是国盟引入第103B条文。纳吉指第103B条文早在国阵时期就已存在,而非由国盟政府引入的说法,在事实和法律上是完全错误的。
他说,如果纳吉所提的论点是正确的,即第103B条文自国阵时期就已存在,那为何却要将此条文补充在2020年财政法案的第20条文之下?文告附件证明了第103B条文(第22页,2020年财政法案的831法案)由国盟在2021年财政预算案中批准,并于2020年12月31日刊登宪报。
“纳吉应该要有勇气承认他错误指责我企图欺骗人民。巫统如今的地位是否已经薄弱和低下到,即便国盟和土团党可肆意妄为地欺负巫统时,但巫统仍只能继续维护国盟政府不利人民的恶行?”
他说,纳吉显然是混淆了纳税人向所得税特别委员提出上诉,及纳税人向高庭提出司法复核申请以取得中止令,允许暂缓缴税直到案件了结为止,这两者之间的概念。随著政府引入第103B条文,纳税人不能再向高庭申请中止令,而必须先缴税给内陆税收局后再商谈。
他表示,如果国盟政府因为管理不善而导致国库空虚,那么政府应该要发行债券以筹集资金,而不是利用内陆税收局向已遭受经济衰退痛苦的纳税人或企业压榨更多资金。为何人民需为国盟的错误买单?
他指出,国盟的新权力使得许多纳税人和企业受到欺负,被不合理和过多要求缴纳额外税款,且需在内陆税收局发出税务评估的30天内缴税。随著人们不能再向高庭申请对内陆税收局发出中止令,纳税人被剥夺了自然正义原则和向法庭求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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