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2019年第一系列总稽查司报告揭露,大马微电子系统机构(MIMOS)支付7060万令吉薪金给合约研究员,但却无法确认他们是否有直接参与研究。
其中,在第十大马计划下,大马微电子系统机构支付给未经确认参与研发的合约研究员薪金涉及5748万令吉。
而第十一大马计划下,涉及支付给未经确认参与研发的合约研究员的薪金为1311万令吉。
总稽查司报告指出,在第十大马计划下的大马微电子系统机构的研发项目工资原本为2840万令吉,而在第十一大马计划下的工资总开销预计为3933万令吉。
为此,报告点出,大马微电子系统机构并没好好善用在第十及第十一大马计划下获得的研发拨款。
发展拨款充运营费
“有一部分获批的发展拨款,却用在支付员工、合约员工及合约项目研究员的薪金,但却无法确认这些研究员直接参与研发工作。”
报告指出,他们稽查时也发现,大马微电子系统机构也将部分发展拨款作为运营费用,包括出差费及基件设备费用等。
报告也提到,大马微电子系统机构还有总值344万令吉的66项资产无法证实价格,因供应商的发票没有注明序列号。
总稽查司报告这次是稽查大马微电子系统研究院从2011年至2019年期间,即第十及第十一大马计划下,该院所做的22项研究发项目的经费。
据报告,在2011至2015年的第十大马计划期间,大马微电子系统研究院预计获得2亿7077万令吉拨款,来研发8个科技及革新领域项目。
此外,在2016至2019年的第十一大马计划下,大马微电子系统研究院预计获2亿9738万令吉投入研发14个研项目。
报告指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马微电子系统研究院在第十大马计划下获得了1亿1812万令吉拨款,包括支付给符合资格的合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