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 国家总稽查署在2019年第一系列国家总稽查报告针对12个部门共值157亿1000万令吉的项目、活动和计划进行绩效审计,并提出62项建议以改善。
根据总稽查司拿督聂阿兹曼的文告,稽查内容涵盖项目、计划、采购、管理、系统或资讯科技、通讯及资金。
“基本上,联邦政府的活动和计划符合目标,但是,还有一些弱点如目标成果无法实现或评估。”
总稽查署今天以卡式记忆卡及二维码方式,向国会下议院提呈上述报告。
根据文告,总稽查司针对16个联邦机构进行16项合规审计,涵盖9项活动和计划、4项采购、两项合约及1项贷款,并向联邦机构提出48项建议。
文告说,不合规行为涉及3亿3612令吉,5间联邦机构需要收回7019万令吉,一间联邦机构需要还2178万令吉,此外,有13间联邦机构出现纰漏,亏损高达2亿4415万令吉。
针对财务报表和2019年联邦机构合规审计,文告说,总稽查司需要审计148个联邦机构的2019年度财务报表。
截至今年9月30日,上述148个机构当中,总稽查司已稽查69分财务报表,77份尚在稽查中,两份报表尚未收到。
至于各州的部门、局和机构的活动和计划,文告说,总稽查司进行16项绩效稽查,涵盖沙巴和砂拉越3个部门,包括22个局和州政府机构,并提出123项建议以改善。
总稽查司今年分别于7月14日、8月24日及11月5日,提出共3份总稽查司报告系列。
在提呈国会后,公众可从总稽查司署网站http://www.audit.gov.my下载报告,至于各州的报告将在提呈各州议会后上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