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与两名儿子针对被高庭谕令缴付总额17亿4000万令吉欠税所提出的上诉申请,将在上诉庭同一日进行案件管理。
现年67岁的纳吉之前被法庭谕令须支付16亿9000万令吉、儿子拿督纳兹夫丁(37岁)被谕令支付3760万令吉欠税,以及另一名儿子拿督莫哈末尼扎(42岁)则被谕令支付1316万令吉欠税。
纳吉三父子针对欠税的上诉申请,定于今年12月16日在副主簿官面前进行案件管理,他们是分别向上诉庭针对欠税案提出上诉申请。
吉隆坡和莎阿南高庭之前批准内陆税收局在追讨纳吉三父子欠税案中提出的简易判决申请,因此纳吉三父子皆被法庭谕令须向内陆税收局缴付欠税。
吉隆坡高庭分别于今年7月22日和7月6日,谕令纳吉和纳兹夫丁须缴付欠税,而莎阿南则于9月25日做出简易判决,谕令莫哈末尼扎须缴付欠税。
2019年6月25日,政府通过内陆税收局入禀法庭,向纳吉追讨从2011年至2017年所拖欠的16亿9000万令吉的所得税,并另加从裁决日算起的每年5%利息,以及堂费和其他法庭认为适当的数额。
高庭法官拿督阿末巴仄裁决,既然内陆税收局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03(2)条文,将评税通知传递纳吉,相关附加评估的应付税款已到期,须支付给内陆税收局。
法官说,在所得税法令第106条文下,法庭认为纳吉的附加所得税已到期,须向政府缴付16亿9287万2924令吉83仙。
法官在裁决时,引述了联邦法院法官阿末先前的裁决,即“先付税,再斟酌”。
2019年7月24日,内陆税收局入禀法庭向纳兹夫丁追讨2011年至2017年,所拖欠的3764万4810令吉73仙欠税。
高庭法官拿督阿末再迪在裁决时指出,内陆税所局追税是明确的事实,但答辩人(纳兹夫丁)却无法在答辩书中出示其理由。
内陆税收局也入禀法庭,向莫哈末尼扎追讨从2011年至2017年拖欠的1315万9821令吉94仙的税款。莎阿南高庭司法专员拿督茱丽勒阿都拉在判词中表示,莫哈末尼扎提出的课题毫无根据。
茱丽认为,不论有任何理由不满被追讨的税款,纳税人必须先缴付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