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9日讯)高庭已谕令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儿子莫哈末尼扎,需向内陆税收局缴付1316万令吉自2011年拖欠的所得税款项。
高庭司法专员拿督茱丽勒阿都拉在14页的书面判词中指出,基于内陆税收局指对尼扎追讨的欠税没有时间限制,因此没有甚么需要解决的问题。
她说,根据法律,欠税者必须先付清税款,然后再向所得税特别委员(SCIT)提出上诉。
根据财经媒体《theedgemarkets》取得志期今年9月25日的书面判词,司法专员茱丽表示,她采纳了高庭法官拿督阿末巴仄针对尼扎父亲,即前首相纳吉拖欠16亿9000万令吉税款案所做出的简易判词。
现年41岁的尼扎是一名商人,他是在父亲纳吉、兄长拿督纳兹夫丁、妹妹诺雅娜,分别被追讨16亿9000万令吉,3760万令吉以及1030万令吉的税务后,成了内陆税收局的另一追税目标。
法庭文件显示,内陆税收局代表政府于2019年7月24日入禀莎阿南高庭,起诉尼扎,以追讨税务
同一天,内陆税收局也向纳兹夫丁和诺雅娜入禀诉讼,针对纳吉的诉讼已于6月25日入禀。
尼扎被指控未能支付缴税,款额约为76万4228令吉、162万4985令吉、159万2904令吉、53万66令吉、121万5490令吉、190万8897令吉和375万7212令吉,年份为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
报导指出,由于尼扎未能在收到通知的30天支付税务,因此将被罚款总额的10%。
另外,尼扎未能在60天内付清款项,再被加征5%的罚款,使总税款达1315万9821令吉94仙。
政府作为提告方,也寻求将税款总额的5%作为年利率,从判决日到支付日期间,以及法院认为适当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