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总稽查司拿督聂阿兹曼表示,2019年联邦政府将新贷款来的59.9%或827亿2300万令吉,用以偿还到期债务,仅有小部分,即29.7%用以发展,这样的情况令人担忧。
他指出,2019年的政府贷款总额达1385亿5900万令吉,而政府贷款来的钱理应更多用在发展用途,如此才能在得到更高的税收下,再来偿还债务。
他认为,理想的情况是,所有借来的钱理应用以发展用途,在刺激了国内经济活动更活跃的情况下,政府就能得到更多的税收,这就能用来偿还利息甚至是本金。
他说,将新贷款的59.9%用以偿还到期债务太多,仅有小部分,即29.7%用以发展,这样的情况令人担忧。
他直言,如果将贷款用在具生产力的发展上,就可以带来回酬,如此可以推动经济活动之馀,政府也能赚取更多的收入。
他解释说,举债来只是偿还债务而不是用来发展,那么有关借来的钱就这样没有了,并没有带来任何的回筹效益,也无法推动经济活动。
聂阿兹曼今日在国会媒体室,连同公账会主席黄家和一同召开记者会时,如是指出。
此外,黄家和说,政府将贷款来的钱的59.9%用以偿还到期债务,只有29.7%用以发展的情况,必须获得改善。
他指出,在总稽查司今早向公账会做出的3小时汇报中,有数个重点事项(Emphasis of Matter,EOM),公账会将焦点关注数项课题,包括政府透过补助金方式发放总额逾39亿令吉的拨款给11家公司用以还贷。
他说,尽管有关做法没有抵触1972借贷法令第8条文,但却没有在稽查的角度下反映出会计规则。
黄家和说,总稽查司认为,如果政府要拨款给隶属政府的企业偿还贷款,应将有关款项记录为“可被索回的预付款项或贷款”。
另外,黄家和也说,2019年国债高达7920亿令吉,比2018年的7410亿令吉暴增了510亿令吉。
他说,随著国债增加,国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也从2018年的51.2%,上升至去年的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