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1日讯)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认为,今日针对他的两项控状是毫无根据且含有政治动机的,也直指这是“非民选政府”在滥权,以图在沙巴州选或全国大选前抹黑和损害他的名声。
他今早前往北海法庭就两项失信罪进行面控后,在其峇眼国会选区服务中心,召开记者会时质问,这是否是试图影响行动党在沙巴州选的准备、一种政治报复,抑或是想将当前政府面对的许多争议或丑闻中转移视线?
“我的个人银行户头或我个人身上没被找到这笔报酬或贿款,而我将在法庭上证明自己是清白的。”
他坦言,对反贪污委员会允许自己被利用或滥用,并根据脆弱的证据而对其展开政治猎杀,感到失望。
“反贪会另一方面却没对那些有著确凿证据的现任政府领导层,采取这种行动。”
他重申,海底隧道计划是通过公开招标颁布合约,甚至是通过各部门决定,并非他个人决定。
“但依据现在各种提控看来,都是林冠英的错!”
没贿款何来贪污?
他也在会上解释有关控状的矛盾之处,即当无法发现他拥有贿款,而他的太太也没有数亿的现金、昂贵的珠宝和数百个名牌手提袋时,何来贪污?
“当海底隧道计划是通过公开招标颁布合约,并由州政府官员、行政议会或相关专业技术委员会做决定,而非我个人决定时,何来贪污或滥权?”
除此之外,他表示,当支付给CZBUCG集团的费用必须取得由公开招标方式委任的独立工程咨询公司的同意,及槟州政府官员的批准时,何来贪污或滥权?
他也说,CZBUCG集团在2019年公开否认贿赂任何槟州政府官员,而反贪会也证实了该公司和主席的清白时,为何当时没事,换了政府却有事?
他强调,尽管他曾五度到反贪会录供,但没有一个问题是有关于他们在其银行户头或他个人身上发现这笔报酬或贿款。
“既然当局无法证明我拥有贿款,这是否成为了我的太太周玉清被控收取37万2000令吉的原因?”
他直言,这是一项荒谬的指控,因为他的太太是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这笔37万2000令吉是她在两年内所收取到的法律顾问费用,而不是一次性付清的款项。
他认为,当局应该是太过著急,才会试图将他太太收取的法律顾问费用连接成是他收到的贿款。
不过,他将会在法庭上证明他的清白,并感谢其家人及支持者,尤其是大马国民“一人10令吉,与林冠英同在”募款运动,使得他们成功在一星期内筹获约40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