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巫统主席阿末扎希提议,援引《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来调查涉嫌污染雪州河流的嫌犯。
他表示,巫统严厉看待这起由重型机械维护厂重复犯下的罪行。“这是难以接受的,他们过去就曾经污染雪州河流而遭罚款6万令吉。”
他认为,这件事也显示,现有法律的不够严酷,除了造成人民无法享用日常净水,也无法保护环境的可持续性。
阿末扎希今日在面子书帖子说,执法人员在《刑事法典》第430条文下逮捕涉嫌污染贡河的公司业主,是合理的。“不仅如此,巫统吁请中央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修正现有律法,如《1974年环境质量法》。”
他说,政府应该将罚款数额提高至原本的10倍、强制监禁和鞭挞肇事公司业主或董事部人员以及吊销相关公司和人员的执照,并将它们列入黑名单至少10年。”
他也建议,执法当局应援引《2006水供服务工业法令》第121条文逮捕相关公司的董事部人员。“若在此条文下罪成,他们将被判死刑或判监不超过20年和鞭挞。”
他强调,人民被赋予生活在舒适、健康的环境的权利。
他说,面对影响人民权益的事件,不论是长期还是短期,巫统都不会妥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