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雪兰莪河水污染导致雪隆百万人深受制水之苦,大马人权委员会呼吁政府加强执法,并修改现有法律及政策,包括加重污染水源者处罚,以保障人民享有干净水源。
该委员会说,多年来频频发生水源污染事件,尤其是那些弱势群体,包括没有能力购买瓶装水的贫苦人士、住在没有电梯的公寓中的老人和孕妇等,就算有水槽车配水,还是会面对许多困难。
人权委员会发文告指出,虽然雪州政府已对肇祸的工厂采取行动,但是人权委员会担心,当局未能根据《2006年水服务业法令》和《1974年环境质量法令》来执法,以保护公众健康和环境。
“一再发生水源污染事件,证明这些法律未能有效产生阻吓作用。
文告说,联合国在2015年通过了17个可持续发展目标(SDG),其最终目的是改善世界各地每个人的生活和前景,当中第6个可持续发展目标是确保所有人的干净水源和卫生条件。
它强调,企业在其活动中也有责任尊重和保护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