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讯)配合我国今日欢庆63周年国庆日,国家元首特赦13名囚犯,提早释放他们。
国家王宫总管阿末法迪尔指出,这13名囚犯分别是在2001年12月28日,因抵触刑事法典第121条文,即对国家元首、统治者或州元首发动、企图发动或教唆他人发动战争,而遭高庭判处终身监禁。
他今日发表文告说,国家元首是依据联邦宪法第42条文,以及在听取了宽赦局的劝告后,所做出的决定。
他指出,上述13名囚犯是在2001年被判处终身监禁,而他们也已经做出了宽赦申请。
“国家元首是在去年9月4日,与吉隆坡、纳闽和布城宽赦局进行的第55次会议中,已谕令将在一个有待宣布的日期,宽赦上述13名囚犯。”
文告说,接著,国家元首与宽赦局在今年7月24日的第56次会议上,在听取了宽赦局的劝告后,谕令在今年8月特赦该13名囚犯。
文告指出,提早释放他们,是希望行为良好的他们能回到社会过正常生活,成为一个更好的人。
“苏丹阿都拉希望这13名囚犯能从中吸取错误经验,并能和家人过上新生活,且能做为对国家、民族和宗教有贡献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