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 掌管国会及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达基尤丁在国会下议院动议,撤回限制首相任期不得超过两届的修宪案!
惟达基尤丁仅是撤回该修宪案,并没有说明会否再提呈相关修宪案。
达基尤丁是今天在国会下议院,动议撤回2019年联邦宪法(第二)修正案,并获得通过。
希盟政府曾在去年12月3日,提呈2019年联邦宪法修正案,限制首相任期不得超过两届。
这项修宪案当时是由时任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在国会下议院提呈一读。当时他表示,该法案的二读和三读,将只会在明年新一季(3月)的国会再提呈。
根据这项修宪,一旦修宪通过及生效,国家元首首先必须从国会议员中委任首相领导内阁,且人选必须获得大多数议员的支持,以及不曾在任何时候担任过两届的首相。
法案修正联邦宪法第43(2)(a)条文,并新增第43(2)(a)(ii)条文,即在任何时候没有担任过两届首相的国会议员,才能受委为首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