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内政部第一副部长拿督斯里依斯迈赛益表示,政府在派发公民权方面,从来不曾根据肤色派发,也没有种族歧视任何人。
他说,内政部是根据标准作业程序办理申请,除了要有完整的申请文件,也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政府从来没有因为肤色而歧视任何人。”
他指出,对于那些要领养孩子的人,他们必须经过法律程序,符合该部列出的一定条件。
“他们必须要有合法结婚证书和相关申请文件,也必须获得法庭的批准。”
询及我国有多少领养儿童的申请被驳回的数据,依斯迈赛益表示,有关名单将通过书面方式详细说明。
依斯迈赛益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回答行动党木威国会议员拿督倪可汉附加提问时,如是表示
此外,他说,在大马出生的婴儿,并不代表可自动获得公民权。
他解释,个人的公民权是取决于亲生父母在孩子出生时的婚姻状态和公民权级别,这符合联邦宪法、1964年大马公民权条例,以及相关法律。
他指出,对于外国人,他们可以通过注册和或提交入籍申请,以获得大马公民身他份。
“如果符合设定的条件。在审核申请大马公民身份的同时,也必须考虑各方面因素,如申请者的福利,却不忽略现在公民的安全与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