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随著马来西亚音乐版权公司解散,8个商团呼吁国内贸易与消费人事务部紧急介入,并成立一个独立机构以执行音乐授权。
8个商团今日发表联合文告表示,他们已针对此事向国内贸易与消费人事务部和大马知识产权局反馈,并将会召开一场会议,以做出官方的声明。
8个商团包括中总、大马房地产发展商公会(REHDA)、大马零售商协会(MRA)、大马零售连锁协会(MRCA)、大马酒店协会(MAH)、大马酒店业者协会(MAHO)、大马商务酒店协会(MyBHA)、大马购物商场协会(PPK)和武吉免登暨城中城旅游协会。
“国内贸易与消费人事务部应紧急介入此事,并成立一个福利机构以执行音乐授权事务。我们仅承认3个机构,代表作词和作曲家的大马音乐人版权保护协会(MACP)、代表艺人的大马唱片艺人协会(RPM)和代表音乐公司的大马唱片业公播版权有限公司(PPM)。”
文告指出,根据《星报》在8月1日的报导,通讯及多媒体部或将拟定另一条法令以保护音乐产权,惟该法令的宗旨与大马知识产权局下的版权法令有重叠之嫌。
“我们对通讯及多媒体部推行一个可能与其他法令职权重叠的法令感到意外和混淆,我们已致函该部要求进一步的诠释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不仅会提高生意成本,既没有必要也没有效率。”
大马音乐人版权保护协会、大马唱片播放版权有效公司和大马唱片艺人协会是在2017年共同成立非盈利合资公司马来西亚音乐版权公司(MRM)。
然而这3家机构在7月11日突然发表文告,以在营运方针上无法达成共识为由,宣布解散该公司,恢复之前个别授权音乐予用户的运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