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 高庭今日批准土著团结党主席丹斯里慕尤丁等人的申请,使慕派成功撤销土团党会长敦马哈迪等人申请挑战党籍被终止的诉讼案。
这意味著,马哈迪率领的“马派”失去在土团党的党籍和职位,马哈迪形同被慕尤丁逐出他一手创立的政党。
政党决定不可带上庭
高庭法官拿汀罗哈妮是批准慕尤丁、土团党总秘书拿督斯里韩沙再努丁、执行秘书莫哈末苏海米,以及社团注册局总监玛斯雅蒂的撤诉申请,并裁决马哈迪和其他起诉人并无法定地位,以向这4名答辩人采取法律行动。
法官罗哈妮表示,马哈迪等人并没有法律地位挑起今次诉讼,因为他们失去党籍的决定是6月4日土团党最高理事会召开会议的决定。
她也指出,1966年社团法令第18C条文阐明,政党的决定都不可带上法庭加以挑战。
“有鉴于此,法庭无权审理或定夺起诉人的主张。”
她谕令起诉人向所有答辩人支付合共3万令吉的堂费。
案件带上庭失党籍
法官罗哈妮也驳回敦马等人的申请,以暂时保留他们的土团党党籍,直到他们的诉讼获聆审,因为法庭已撤销整个诉讼。
今年6月9日,敦马哈迪、土团党前署理主席拿督斯里慕克里兹、最高理事马智礼、前土团青团长赛沙迪、古邦巴素区部主席阿米鲁丁、原任总秘书玛祖基,兴讼挑战他们的党籍被终止一事。
他们是将土团党主席慕尤丁、韩沙、苏海米和玛斯雅蒂,列为第一至第四答辩人。
法官罗哈妮说,土团党最高理事会已在2020年6月4日确认党的决定,也就是第一答辩人马哈迪,已在2月24日辞去党魁职,因此根据土团党党章第16.9条文,第一答辩人慕尤丁就成为土团党代党魁。
她指出,每一个注册社团是受到本身的章程和1966年社团法令所管辖,实属老生常谈,以及一个注册社团的章程是被当成与其成员之间的契约,也已经是老生常谈。
“土团党党章第10.2条文阐明,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将自动丧失党籍,它指出‘在下列情况下,一人的党籍将自动终止’,这包括第10.2.6条文,也就是‘党员将与党或其党员籍相关的事务,带上法庭’。”
前首相马哈迪为首的土著团结党马派领袖,于5月18日一天国会时拒绝坐在执政党席区,导致土团党慕尤丁派系宣告他们自动失去党籍。
马派5名领袖因为不满被终止党籍,在6月9日入禀法庭,要求法庭宣判己方仍是土团党的合法党员,并维持原本所掌握的职权。
不过,慕尤丁联同其他3名党领袖随后入禀法庭,申请撤销马哈迪等人提出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