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卫生部再度呼吁国人,在公共场所一定要戴口罩,而戴口罩有助我国避免发生第三波新冠肺炎的疫情。
卫生部今早透过脸书发文强调,我国在昨日开始落实强制戴口罩的法令,这也是新常态下的新规则。
卫生部说,随著最新的发现,病毒能够透过空气传播,戴口罩有助于降低病毒传染的风险(60%)。
当局也坦言,随著大部份经济领域在6月10日开放,导致难以保持人身距离,国人因此必须在公共场合戴口罩。
“民众在无限制,能够自由进出的场所,就是公共场合。只要该地点布满人群并没有人身距离,国人必须自动自发戴口罩。”
卫生部也举例,有数个国家结束行动管制令,并开放经济领域后面对确诊病例上升的情况,这些国家包括澳洲、香港、日本、德国、印度与西班牙。
卫生部指出,从以上的情况吸取教训后,为了避免我国出现第三波新冠肺炎疫情,政府在卫生部的建议下,落实在公共场合强制戴口罩的措施。
卫生部说,大马成功跨越第一波与第二波的新冠肺炎疫情,因此,我国无法再面对第三波疫情,包括行动管制令。
“我们都必须与政府合作,对抗疫情。团结我们才能坚强,分裂就会倒塌,这也是卫生总监拿督诺希山的劝导。”
保持至少一公尺距离
卫生部表示,大家必须自己照顾好自己,避免自己感染病毒,时刻遵守所有的SOP包括戴口罩,这样的行为,将间接帮助大马无需面对第三波疫情。
除了戴口罩之外,当局也强调保持至少一公尺的安全人身距离,因为这样的预防措施最为奏效,包括其他的防疫措施例如勤洗手,以及没必要情况,就尽量待在家中。
依据媒体昨日位于首都,槟城乔治市,直到吉兰丹话望生的观察,大部份国人都遵守规则,在公共场合戴口罩。
不过,也有位于森美兰波德申与槟城北海的居民违反规则,遭警方采取行动。
政府在7月23日宣布,从8月1日开始,在公共场合强制民众戴口罩,违规者将在1988年传染病防范与管制第342法令下,被罚款1000令吉。
日前,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阿都哈密表示,警方开始将会酌情处理并谨慎执法,若冥顽不灵才采取行动开罚单。
此外,卫生部长拿督斯里拿督斯里阿汉峇峇也指出,2岁以下的孩童、呼吸困难者、昏迷人士、残疾人士与无法在他人协助下脱口罩者,不能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