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 前首相拿斯里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重申,纳吉是一位政治迫害下的受害者,纳吉在此案中并没有犯错,就算有错,也是错在太相信人,所以遭人背叛。
沙菲宜在今日下午3时06分开始在法庭为纳吉求情,他说,由于法官莫哈末纳兹兰不批准展延求情的申请,因此他犹如“残缺”,无法进行最完整的减刑求情,因为没有书面判词。
沙菲宜先从纳吉的生平说起,何时出生、哪里毕业、何时当选国会议员、州务大臣、部长、首相等等。
他强调,纳吉从头到尾都配合警方和反贪污委员会的调查,并称纳吉过往也很少接获交通罚单。
他坚称, 纳吉是因为太过相信人,所以被人背叛。“纳吉是一位首相,只能够宏观地管理属下,真诚地相信他们做好本分。”
“他不是第一个过于相信人的首相,其他首相如敦马哈迪也是过于相信和依赖他人,才招至不幸。”
他强调,纳吉是政治迫害下的受害者,并称其他人更加有罪,如刘特佐、SRC公司前首席执行员聂法依沙、前董事苏博等,都他们没有被控上法庭受审。
“纳吉遭到很多惩罚,包括被要求支付1亿6900万令吉的巨额欠税,那是他薪资的5倍。”
他也说,SRC公司的成立是基于国家利益,而且是首相署经济策划局(EPU)的点子,因此该局也没有反对。
他指出,汇入纳吉私人银行户头的4200万令吉,其中45%用在政党福利、企业社会责任和慈善项目。
“只有少于1%的钱用来屋子装修和偿还信用卡卡债。”
言下之意,99.9%的资金都不是用在纳吉身上。
他还说,纳吉在接获沙地阿拉伯的私人捐款6亿8100万美元(26亿令吉),然后还归还了6亿2000万美元。
此外,本案主控官希淡峇南高级副检司在回应辩方要求减刑时指出,此案破坏了我国的形象,让我国背上盗贼统治的污名,这不是马来西亚人应得的。
他指出,此前没有首相在法庭上被定罪,法庭应考虑一名公职人员应承担的重大责任。
他说,在掌政将近10年期间,身为首相兼财政部长的纳吉,是最有权势的人,而纳吉应有道德义务来履行职责。
他要求法庭判处纳吉重刑,以警戒所有公职人员。
他强调,贪污对国家安全是一大威胁,尽管它没有威胁到公共秩序。
希淡峇南也指出,这笔4200万令吉是属于SRC国际公司和财长机构所拥有,而且源来公务员退休基金局,但纳吉由始至终都没有意愿要将4200万令吉归还给公务员退休基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