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 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不批准,辩方团队延迟求情的申请。
莫哈末纳兹兰在聆听控辩双方的陈词后,表示虽然判刑可以延迟,但是必须要有良好的理由。
他认为,辩方给予的理由不成立,因此要求沙菲宜马上展开求情。
早前,首席辩护律师丹斯里沙菲宜为了说服可以在下周一才展开求情程序,引述很多过往的案例,证明有延迟求情和判刑的先例。
他反复强调,判决,求情和判刑可以分开在不同天进行,而且这种情况非常常见。
他表示,纳吉无法逃跑,因为现在我国正处于行管令,国人无法出境;此外身为前首相,纳吉出入都有警察跟随。
主控官高级副检察司拿督希旦峇南陈词时指出,沙菲宜所提出的过往案例,与此案的情况不同,因此不适用。
他强调,控方反对,辩方要求延迟至下周一才求情的申请。
他指出,如果延迟求情,纳吉必须缴付更多保释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