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指出,福利局在4个阶段的行动管制令(3月18日至5月12日)期间,共接获190宗家暴案件的投报,其中有9宗投报为男性,另外181宗为女性。
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部长拿督斯里丽娜指出,年龄层介于18至45岁的投报者占最多数,共有160宗,其中有1宗是年龄介于7至12岁的孩童;有另外3宗涉及75岁以上的受害者,年龄介于46至74岁的投报者则有26宗。
她说,一旦法庭针对受害者发出保护令(PO),警方和福利局可依据1994年家庭暴力法令(521法令)对嫌犯采取行动,包括指示嫌犯进行复原计划。
丽娜昨日在国会下议院,以书面回答土团党里巴兰国会议员查卡里亚依迪里斯的提问时,如是回应。
她指出,在州属方面,雪兰莪有最多家暴的投报,共有70宗;其次是柔佛(21宗);而玻璃市及纳闽直辖区则没有任何投报。
行动管制令期间(3月18日至5月12日),各州家暴投报案件
1. 雪兰莪/70宗
2. 柔佛/21宗
3. 吉隆坡/20宗
4. 槟城/15宗
5. 彭亨/13宗
6. 霹雳/12宗
7. 吉打/11宗
8. 森美兰/8宗
9. 沙巴/8宗
10. 吉兰丹/5宗
11. 登嘉楼/3宗
12. 马六甲/3宗
13. 砂拉越/1宗
14. 玻璃市/0宗
15. 纳闽直辖区/0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