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国会下议院议长拿督阿兹哈哈伦指出,他致函给法庭是要求法官考虑展延前首相兼北根国会议员拿督斯里纳吉的审讯,只是要求法官作出考虑,并非是指示法官一定要这么做。
他指出,他确实曾致函要求吉隆坡高庭展延纳吉的审讯,以让纳吉能够参与当天国家元首御词的辩论环节。
惟他强调,他只是致函要求法官作出考虑,并非指示法官必须展延审讯,至于法官同意与否,则是由法官本身做出决定。
公正党丹绒马林国会议员郑立慷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出疑问,指是否如社交媒体上的新闻所传言,阿兹哈哈伦曾致函法庭要求展延审讯,以让纳吉能够出席国会。
郑立慷也说,辩论的顺序其实可以调整,为何议长需要做出这个举动,更询问议长是否要开此先例,让未来所有的国会议员因要出席国会会议,任何审讯都可以被延后?
对此,阿兹哈解释说,他当天是安排了纳吉在下午3时45分参与辩论,然而前一天纳吉的代表律师在提出申请时却被法庭驳回。
他说,在三权分立的体制下,国会和法庭同等地位,因此他致函要求法官做出考虑,以让纳吉能够前来国会参与辩论。
不过,郑立慷此事进一步追问议长是否有如此必要时,阿兹哈哈伦也强调说,“这是我的斟酌权(budi bicara),而且我只是要求法官做出考虑,并非发出命令。”
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7月15日时曾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法官在7月16日的一马公司案件审讯至下午1点半就提早结束,以让纳吉在下午2点前就赶到国会出席辩论环节,不过却被法庭驳回了他的这项申请。
不过,吉隆坡高庭法官在收到阿兹哈哈伦的来函后,在隔日突然改变主意,宣布允许提早休庭让纳吉出席下午的国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