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鲁斯哈伦表示,前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干尼支持前沙巴首长丹斯里慕沙阿曼申请撤消所面对控罪的宣誓书,是总检察署决定撤消慕沙阿曼的46项控罪的原因之一。
“同时在进一步研究案件及所有证据后,也发现的香港银行的文件不足,以及一些证人无法出庭的情况下,在与检察和调查小组进行了讨论,我决定撤回对丹斯里慕沙阿曼所有控罪。”
面对46项涉嫌沙巴伐木特许经营合约贪污和洗钱控罪的慕沙阿曼今日被被撤销所有控罪,无罪释放,引起各方争议和批评。
依德鲁斯因此发出文告,对慕沙阿曼案件,做出回应。
他指出,前总检察长阿都干尼在宣誓书中,捍卫他在2012年不提控慕沙阿曼的决定,并声称调查显示涉及的金钱实为政治献金。
依德鲁斯透露,总检察署是于2020年6月5日收到阿都干尼的宣誓书,这份宣誓书是在慕沙阿曼申请撤消所面对控罪的申请中一同呈上。
他指出,在进一步研究案件及所有证据后,也发现香港银行的文件不足,以及一些证人无法出庭。
“在这种情况下,书面证据对于证明案件至关重要,但大马通过香港的刑事法协助,也无法获得从公司和银行的书面证据。”
他说,香港法令规定公司和银行只需要保留7年的记录,因此涉案的香港银行和公很可能已没有保留这些记录。
“除此之外,有些起诉人的证人已经去世、身患严重的疾病及不在大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