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地庭将在6月19日聆审笨珍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阿末玛斯兰要求撤销其面对没向内陆税收局,申报从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得到200万令吉,以及向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给予假口供的控状,所提出的申请。
主控官西蒂诺哈菲占通过手机应用程式WhatsApp,告诉马新社上述日期。
她指出,法庭早前择定本月12日审理被告的申请及进行案件管理,惟该日期已更改。
“法庭在5月12日已通知控方及律师,以告知聆审该项申请的新日期。”
今年1月21日,现年54岁的阿末玛斯兰被控没有向税收局申报从纳吉处得到的200万令吉,以及向反贪会给予假口供,他否认有罪。
在第一项控状下,阿末玛斯兰被控没有在2013年估税年所得税申报表中,申报正确的收入,违反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13(1)(a)条文。
阿末玛斯兰也是财政部前副部长,他被控没有申报从纳吉处获得的大马回教银行200万令吉支票,这张支票志期2013年11月27日,他于同一天兑现。
他因此被控直接涉嫌非法活动收益的交易。
他被指于2014年4月30日,在大使路的内陆税收局犯下上述罪行,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a)条文(涉嫌非法活动交易)。
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罚款500万令吉或最高监禁5年,或两者兼施。
在第2项控状下,阿末玛斯兰被控于2019年7月4日下午2时45分至3时30分,当反贪会首席高级助理调查官莫哈末再里在国会大厦媒体室录口供时,给予假口供。
他因此被控抵触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32(8)(c)条文,一旦罪成,可判处罚款不超过300万令吉或最高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