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大马厂商联合会表示,不认同展延一年实施和执行2018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修正)第17A条文的建议。
上述预计在6月1日生效的法令,以让反贪会提控涉嫌贪污的公司,而不再如以往只提控个人 。它于2018年4月5日在国会通过,并于同年5月5日颁布宪报。
厂商联合会总会长丹斯里苏添来今日发表文告指出,有些方面基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已重创商业,而要求推迟一年至2021年6月1日才实施这项法令。
“不过,这在此刻显得尤为重要,以让面对严峻经商条件的公司,不向贪污妥协,以及确保与贪污陋习划清界限,并有效的在组织和一整条供应链,解决这一问题。”
他说,该会承认疫情或许将拖慢公司落实强有力的合规方案的步伐,以确保合乎法律。
他指出,厂商联合会因此建议展延3个月或最迟6个月,并定下明确的日期及马上颁布宪报,以确保公司认真看待新的截止日期。
他指出,这将让公司,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备妥所有的程序和系统。
苏添来指出,作为经济成长和发展的驱动器,私人领域在铲除贪污方面,有著无可限量和不断进化的作用。
“企业必须在运营中建立健全的廉正体系,以最大程度的降低贪污风险。”
据报道,反贪会将研究是否展延原定6月1日执行的上述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