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出门不戴口罩并不犯法!
国防部长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表示,民众可以选择,出门时是否佩戴口罩,而不戴口罩并未触法。
他指出,根据卫生总监拿督斯里诺希山的劝告,只有出现新冠肺炎症状者才会被要求戴上口罩,而其他民众可以自行选择是否要戴口罩出门。
他今日召开记者会时说,之前也有保安不允许未戴口罩的消费者进入卖场的事件,不过他认为这已经是执法过当。
“这已经超出了(戴口罩的)需求,对我们(政府)来说,不戴口罩不构成犯罪。”
针对一些在加强行动管制令地区工作的清道工友投诉他们只被供应口罩和手套一事,依斯迈沙比里表示,未接触人群者,配戴口罩和手套已经足够。
他以新邦令金为例,当地清道工友不会与当地居民进行接触,因为当地居民都被勒令就在家中。
“由于没有与他们(居民)接触,就不需要像医生和护士那样穿戴全套个人防护装备(PPE),口罩和手套已经足够了。”
他补充,若是需要进入建筑或屋内进行打扫,才需要穿戴全套个人防护装备,因为这可能会与疑似感染新冠病毒者接触,有被感染的风险。
另一方面,依斯迈强调,卫生部已经赋予警方,在行动管制令期间,执行《1988年疾病控制与防范法令》的权力。
他说,根据该法令第3(1)条文,卫生部长可委任任何合适人选,赋予逮捕违令者的权利。
他补充,在该法令第3(2)条文下,受委者将被视作公务人员,可依刑事法典第574条文下对公务人员的相关条例采取行动。
昨日有一篇文章指称,警方没有权力在行动管制令期间,依据《1988年疾病控制与防范法令》执法,包括逮捕和发出传单,因为那是属于卫生部的权限。
他说,截至4月16日为止,行动管制令期间已有1万2074人因违反行动管制令而被逮捕。
而昨日,警方逮捕了1057名违令者,包括906人被扣留、151人被扣头保释,还有622人被提控上庭。
此外,政府昨日又启用了5个隔离中心,累计全国隔离中心共185个,隔离人数达1万6391人。
他说,光是昨日,一天内就有766名从国外回国的大马公民执行了强制隔离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