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大马银行公会指出,该公会属下会员银行将在4月1日起,为零售(除了信用卡)与中小企业客户自动提供为期6个月的延迟摊还贷款期。
该公会今日发表文告指出,尽管个人和中小企业在6个月延迟摊还贷款期内仍需要计算利息,但他们在这6个月内,无需缴还任何利息或本金。
文告说,至于其他领域,延迟摊还贷款期可依据个案处理,客户受促与各自的银行联系,已讨论具体的情况。
“延后偿还制是对个人财务调整最大程度的保证,以及工作保全的最佳措施。我们估计,任何对资产不利的问题,在本质上都是相对短暂且暂时的。”
文告也说,大马银行公会从一开始,就与国家银行讨论在应对新冠肺炎冲击一事,所能采取的措施,即政府在专注应对疫情的同时,可为借贷者提供什么样的援助。
文告指出,该公会属下成员完全同意国行所宣布的暂缓措施,并认为这些措施在此时是不可或缺的。大马银行公会也全力支持国行今日的宣布。
文告指出,银行目前也在制定完整的细节,以便在执行时不会为客户带来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