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9日讯) 持有新加坡永久居民权(PR)的大马公民,在大马行动管制令期间可出境到新加坡,但他们出境后就必须等到行动管制令结束才能返回大马。
新加坡驻吉隆坡最高专员署及驻新山总领事馆,周四在面子书官方专页发布一则有关大马实施行管令期间的“问答录”,其中特别强调新加坡公民及持有新加坡永久居民权的大马公民,在行管令实施期间仍能离开大马一次。
根据“问答录”,持有新加坡永久居民权的大马公民一旦在周五(20日)晚上11时59分后入境新加坡,就必须遵守新加坡政府的14天居家通知(SHN)。
根据新加坡卫生部周三公布的新增措施,3月20日晚上11时59分以前,持新加坡永久居民权的马国公民透过海陆关卡从大马进入新加坡,并不受限于新加坡的14天居家通知。但其他国籍人士从大马出境到新加坡时,依然必须遵守新加坡的14天居家通知。
根据大马政府规定,行管令实施至3月31日,无论是否持有大马国永久居民权的新加坡公民都不得入境,除非他们是当局规定的重要领域企业雇员。这些重要领域企业雇员入境大马时,必须向大马国移民局官员出示由雇主发出的证明信函。
“问答录”也指出,马新两国将针对跨境行动做出特别调整,并在必要时宣布相关措施。民众受促前往吉隆坡最高专员署及驻新山总领事馆面子书官方网页了解讯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