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0日讯)槟城消费人协会(CAP)支持将自杀除罪化,该会认为必须了解为何有人要轻生,致罪于意图自杀者,可能只会加剧问题,而不是减轻他们的困扰。
槟城消费人协会副主席法蒂玛莫哈末依里斯今日发文告指出,根据刑事法典第309条文,任何人意欲自杀,或者做出任何触犯此法令的行为,可被判坐牢一年或被罚款,或者两者兼施。
“自杀意向经常与个人的精神状况有关。如此对待有自杀意图的人是没有同理心及过时的作法。有鉴于此,本会支持将自杀除罪化,我们必须了解为何有人一心要自杀。”
她认为,政府和社会必须整体谅解自杀得救的人,而不是以309条文起诉他们。类似法令在现代社会逐渐了解自杀行为之后,用来处理自杀失败的案例是于事无补。
她表示,在125个大马人自杀的意图中,大约有5人是成事的。根据2017年全国健康和发病率调查,大马的抑郁和焦虑症比率为29%,对比2011年只有12%。介于13岁到17岁有自杀意向的青少年,在2017年是10%,2012年只有7.9%。
“该研究也显示,在这个年龄层有18.3%出现抑郁问题。其中有意自杀或死亡的人是受到数个因素打击,如有自杀不遂的记录、患上抑郁症或者有精神疾病、酗酒、有慢性疾病,以及过度孤独。”
她说,到了2020年,精神疾病将会紧随心脏疾病之后,成为第二大的健康问题。
“我们必须探究年轻人为何有自杀的意图,当然也包括成年人。处罚企图自杀者,可能会加剧,而不是减轻他们的困扰。”
她指出,大约50到60%有意自杀者,会向家人和朋友暗示他们有自杀意图。因此,只要做出适当预防,自杀是可以避免的,可惜人们对此问题的了解太少。
她表示,精神错乱的病人一般都被视为神经病或“疯子”,而不是了解他们的病情和需要。根据2015年的报告,当中大约有60%会选择向神医或神职人求助,而不是就医吃药。
“我们呼吁政府尽快将自杀合法化,让家人自杀不遂所面对的压力得到减缓。”
她说,精神疾病的分类有200多种,却被视为禁忌,因此必须找出自杀的根本原因,加以适当处理。相关的政府机构,也可以通过展览或巡回活动,传达有关精神疾病和自杀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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