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解释,开除前副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和前乡村及区域发展部长拿督斯里沙菲益,是因为他们违反国家机密法。
他说,开除两人并非他们反对处理SRC国际有限公司和一马发展公司(1MDB)的方式。
“当你背弃(就职)宣誓,你就已经违反集体责任原则。内阁的讨论受到官方机密法令(OSA)的约束,所以不能在内阁外讨论。”
他表示,他当时并非第一次撤换部长,并指现任首相敦马哈迪过去曾撤换更多部长。
他指出,身为首相,他不能给予内阁成员不团结的印象,而展现内阁团结非常重要。
“如果首相说一,另一名内阁部长说二,就会有问题。现在政府就是一个例子。如果你不同意内阁决定,必须在内阁中表达。”
纳吉强调,自己绝不会因为部长不同意自己而罢免部长。
“内阁成员受集体责任原则约束,不过这不代表他们不能不同意首相的意见。”
纳吉涉及SRC公司4200万令吉的洗钱案今日进入第16天自辩,他在法庭接受辩方律师法汉交叉盘问时,如是表示。
慕尤丁与沙菲益是在公开批评1MDB后,于2015年的内阁重组中被罢去部长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