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9日讯)交通部长陆兆福表示,内阁一致同意检讨涉及酒驾的法律,包括加重对酒驾的刑罚,并预计将在今年6月份的国会会议提呈相关修正法案。
他今日在交通部召开记者会指出,他在今早的内阁会议上提到酒驾和毒驾带来很多死亡车祸,而内阁严正看待此事。
他提到,目前需要检讨的是陆路交通法令第41条文、44条文和45条文。
他说,根据现有的陆路交通法令第44条文,酒驾或毒驾会被罚款最少8000令吉,最高不超过2万令吉,以及监禁至少3年,最高不超过10年。
“这项条文将被检讨,以便收紧条例和加重刑罚。”
对此,他表示,交通部将与警方、总检察署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商讨有关刑罚。
他说,交通部需要数个月的时间来讨论修法事宜,预计最快将在今年6月召开的第二季国会会议,提呈修正法案。
另外,他指出,有关危险驾驶致死的第41条文也需要被检讨和统一,以便导致死亡车祸的危险驾驶者受到应有的惩罚。
他也说,交通部也会检讨第45(G)条文,即酒驾的血液酒精含量标准。
他指出,现有的标准为驾驶者的血液酒精含量不可超过80毫克/100毫升。
他提到,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驾驶者的血液酒精含量不可超过50毫克/100毫升。
“我们的标准没有遵循国际标准,因此我们会做出相关的研究。”
他说,相较之下,我国的酒驾标准不够严厉。
他也提到,除了提高刑罚,交通部同时会努力提高人民对危险驾驶的醒觉意识。
他补充,道路安全局被指示推广和加强“饮酒后不开车”的醒觉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