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SRC国际公司案件呈堂书面证词和反贪会供词不一,纳吉在今日供证时指出,自己当时身兼首相和财政部长职,每天签署多份文件,无法记得自己所签的文件,同时在反贪会录供时被自己的签名所误导。
“我一天签10份文件,我管理国家,日理万机,我不记得了。”
他也解释,自己在反贪会录供时,没有质疑文件上的签名,并非自己的签名。
“因为,我当时不知道那份文件不是正版,签名貌似我的。我没有意识,到直到我出庭,现在我对我的签名存疑。我被签名误导。”
不过主控官希旦峇兰指纳吉的说法根本是在误导法庭,不过纳吉否认此说法。
涉嫌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的纳吉,今日在接受希旦峇兰的交叉盘问有关是否记得文件内容时,如是指出。
控辩双方在早前的审讯针对案件的4份文件的证词多翻争论,今早甚至因为纳吉证词上的矛盾,发生控方申请弹劾纳吉可信度一事,惟遭到法官驳回。
4份文件为3份2012年2月17日的财政部长机构在有关SRC公司事宜上的会议纪录和一份2014年12月24日向银行发出指令的信函。
另外,在休庭前,辩方向法官莫哈末纳兹兰要求展延原定明日聆审纳吉的申请,即要求澳洲笔迹专家鉴定SRC案呈堂文件和签名的真伪。
法官最后择定控方须在1月17日提交宣誓书以回复辩方的申请,并会在1月20日聆审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