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高庭今日批准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所提出的申请,以查阅沙地石油国际公司前职员佐斯托提交给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的1万7000份文件。
上述文件是一马发展公司案调查工作的一部分。
纳吉在一马公司案下,面对4项滥用本身职权收贿23亿令吉的控状,以及21项涉及相同金额的洗黑钱控状。
纳吉在申请中寻求庭令,以迫使控方或其他保管单位,让他查阅佐斯托提交给反贪会的一马公司和沙地石油国际公司联营计划的纸质或电子版文件。
法官柯林在聆听纳吉的代表律师阿尔菲尔道勿斯及高级副检察司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的陈词后,如是裁决。
法官在裁决时说,申请人(纳吉)所提出的申请并非是在秘密收集资料(fishing expedition),他所要取得的材料是与审讯中的一马公司案指控有关。
“我也认为,有充分的理由显示,这些文件与申请人和他的抗辩有关。”
他指出,答辩人(检控官)在证据法令第124条文下的通信保密规定无法被法庭审核,故此事不能一锤定音。
“我没有发现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公共利益可能会因为披露这些材料而受到损害。”
法官在宣判后,斯里南告诉法庭,控方将通过随身碟交出1万7000份文件予辩方。
柯林指示控方从今天算起的3星期内,提供文件给控方。
66岁的纳吉是在10月16日入禀这项申请,并将检控官列为答辩人。
纳吉在申请中说,出示或查阅这些文件并不违反公众利益,反而拒绝让他查阅才是剥夺他享有公平审讯的权利。
控方在反贪会副首席专员(行动)拿督斯里阿占巴基背书的宣誓书中阐明,这些文件是官方机密,以及在证据法令第124条文下受到保护。
法庭择定于明年1月7日进行案件管理,以了解提交文件的进度。
另外,柯林择定一马公司案于明年1月13至16日,以及1月20至23日续审。
接下来的审讯日期是2月3至6日、2月10至13日、2月17至20日、3月9至12日、3月16至19日、3月23至26日、3月30日、4月2日、5月4至6日、6月1至4日、6月8至11日、7月20至23日、7月27至30日,以及整个8月周五除外。
辩方将继续盘问重要证人,也就是一马公司前首席执行员拿督沙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