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高庭将于明年1月9日裁决,是否批准控方充公反贪污委员会扣押自彭亨巫统联委会的247万9300万令吉18仙资金,所提出的申请。
上述资金疑似源自一马发展有限公司(1MDB)。
法官拿督莫哈末嘉米尔是在聆听副检察司法拉雅思敏,以及答辩人彭亨巫统联委会的代表律师哈莫哈末苏克里的陈词后,择定上述日期。
法拉雅思敏指出,归还上述资产是答辩人的责任和义务,并且有两个选项。
她在提出充公申请时说:“这两个选项是,究竟是自愿归还上述资产,或是通过今天的申请,也就是法庭批准充公上述的资金归大马政府所有。”
较早前,莫哈末苏克里说,被扣押的247万9300万令吉18仙资金,并非是来自由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发给答辩人的支票。
“诚如答辩人在宣誓书中所说的,上述的所有资金已通过答辩人所展开的活动和计划,用以造福人民。
“现在所扣押的这些资金是源自其他管道,不是来自一马公司或沙特阿拉伯政府,这是从其他管道所取得的政治献金。”
根据6月21日的新闻报道,反贪会已向41名个人和实体提出民事充公诉讼,以追讨与一马公司有关的约2亿7000万令吉。
反贪会首席专员拉蒂法当时指出,此举是基于反贪会相信这笔钱由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银行户头,转汇给41名答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