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指出,SRC国际公司在2011年时急需20亿令吉贷款,以便该公司以国家利益为名进行战略运营。
纳吉今日在高庭接受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盘问,为何政府在2011年8月发出有关贷款的担保时指出,为该公司提供资金对国家有战略重要性。
“SRC公司的成立,是因为从战略角度来看,国家有一个需要,而这点获得首相署经济策划局的支持,因为他们表示存在投资机会,因此需要加快SRC的财务需求。”
“这就是原因,而我要说的是,对一家新公司的需求在短时间内完成,并不是什么不寻常的事。”
在汤米汤姆斯的追问下,尽管纳吉先前承认他指示加速这个过程,但纳吉今日表示,在短时间内准备内阁文件并不罕见。
汤米汤斯姆也指,因著身为首相兼财长的纳吉涉及,这笔贷款获得内阁会议的批准。不过,纳吉并这项说法不表苟同。
纳吉说,该贷款获得批准,并基于SRC公司的要求有关贷款。
纳吉较早时表示,他并不知道作为拟借贷人的SRC公司,尚未针对其首笔20亿令吉贷款提交正式贷款申请。
汤米汤姆斯因而表示,众所周知的是,SRC公司既没有拟借贷人的书面申请来支持其从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取得的40亿令吉贷款,也不是公平交易,因为政府担保要求发放该贷款。
汤米汤姆斯问:“基本上政府担保是在借贷方和贷款方的双方关系上建立了三方关系,这就是担保,你明白吗?”
纳吉答:“我明白。”
汤姆斯问:“若是这样,我指这不是公平交易,是因为每个人都知道这会是一个政府担保,这个交易的各方都知道拿督斯里作为首相兼财长,会确保收到政府担保。”
纳吉答:“是的,为了国家利益,SRC需要作为一家公司运作,因为有特定的要求。”
纳吉表示,他完全不同意有关他没有退出2011年8月17日的内阁会议,是因为在授予政府担保给SRC公司的利益冲突上他是绝望的说法。
他解释当时没有离开内阁会议,是因为他深信他主持内阁会议,并没有任何利益冲突。
纳吉也不同意汤米汤姆斯的建议,即前财政部雇员形容SRC公司是“首相的公司”。
本案控方第41名证人财政部策略投资组副秘书阿菲达阿兹娃之前在庭上供证时指出,要加快准备内部备忘录,因为这是SRC公司从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获得的第一笔20亿令吉贷款的政府担保,因为SRC是“首相的公司”。
汤姆斯说:“对她而言,SRC是首相的公司。”
纳吉答:“是的,我记得,但我不同意。”
汤姆斯接著说:“但我告诉你,她与同意是如何看待SRC公司。”
纳吉答:“我不同意。”